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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新北環保局科技辦案 破獲醬油工廠廢水疏漏

重陽抽水站通報水色異常,環保局利用科技辦案,破獲造成淡水河水色混濁的罪魁禍首,確認污染源為上游醬油醱酵工廠疏漏廢水,即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600萬元罰鍰,並命業者採取必要防治措施。

三重區環河北路周遭溝渠及淡水河河水色異常環保局於8月6日上午10時接獲水利局重陽抽水站及多位民眾通報,三重區環河北路周遭溝渠及淡水河河水色異常,遂立即派員前往該抽水站稽查,現場適逢漲潮,對污染稀釋極有利使搜索受限不易查找,水色經目視僅略為混濁,使用簡易快篩測試包均未有異常反應,稽查員仍不放棄一絲希望,繼續往上游展開地毯式查找疑似污染源。

直至同日下午2時巡查至上游醬油醱酵工廠放流口,現場雖無排放廢水,卻於側溝下游發現水色異常,詢問業者表示不知情,環保局立即啟動科學儀器進行管線探測,發現有不明廢水於該公司廠區邊界滲出至溝渠,稽查人員隨即進廠稽查,並投放示蹤劑追蹤廢水流向,最終查獲該廠廢水輸送設備疏漏,導致污染地面水體,但該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環保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環保局依法告發,最重將處以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並命該公司採取必要防治措施,以降低污染影響,該公司雖非有意排放廢水,但污染屬實,深知難辭其咎,立即於當日下午外尋技術人員填補疏漏處。

本案能順利破獲,除來自於稽查人員豐富的經驗與謹慎地搜索外,更有賴於科學儀器的輔助探測,於不便人員通行之排水渠道內,利用監控鏡頭,清楚地判斷可疑污染排放之路徑及方向,幫助稽查人員精準地找出污染元凶。環保局在此呼籲,請業者應妥善管理廠內製程作業廢水輸送或貯存設備,當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時,即時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若不遵行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所為之命令或不遵行依該法所為停工或停業之命令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適時配合科學探測方式,有效即時阻止污染環境之行為環保局將持續強力取締違規污染業者,適時配合科學探測方式,有效即時阻止污染環境之行為。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污染事件,請立即透過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環保局,並盡可能提供發生時間、地點及相關線索,只要有確切不法事證,環保局一定辦到底,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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