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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抓噪音車有感 開罰兩萬件陳情減少兩成多 環保局持續擴大執法量能

新北市為維護市民生活安寧,自106年起公告噪音車禁止時段及行為,每月並與警察局聯合進行夜間攔查據以落實,另於109年啟動科技執法,檢舉件數已有明顯下降,以維護市民寧靜且舒適的生活。

警察局啟動環警聯合夜間攔查鑒於近年來高噪音汽機車影響民眾生活安寧甚鉅,自106年公告噪音車禁止行為,並與警察局啟動環警聯合夜間攔查,針對夜間10點至翌日6點公告管制時段,攔查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一旦發現違規車輛,即予以開罰3,000元。

為提升市民生活安寧,新北市109年啟動噪音車科技執法,並於109年9月完成全市50處常被民眾陳情噪音車之熱點架設車牌辨識設備,其中有25處加裝符合CLASS1標準之噪音計。50處車牌辨識及噪音設備裝設完成後,共開出3,200餘件罰單,每件裁罰1,800元;另與警察局合作102場次夜間聯合稽查,共開出17,000餘件罰單,每件裁罰3,000元,其中有117件為累犯並加重處分開罰6,000元。

109年啟動噪音車科技執法

除此之外,自今年起更以多管齊下方式,擴大噪音車科技執法量能之力道與廣度,包括:

(一)車牌辨識執法:車牌辨識設備加裝至80處,CLASS1標準之噪音計增加至45處,一旦拍攝到行駛中之汽機車噪音超標,即通知車主至環保局指定地點進行原地噪音檢測,如果檢測結果超標,即依噪音管制法開罰並限期改善。

(二)聲音照相執法:自今年1月起,配合行政院環保署公告執行聲音照相取締,不分車種,只要行駛中之汽機車噪音超標(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90分貝)即開單告發。相關設備目前已分別於板橋、新店、汐止、蘆洲及林口等5處噪音熱點完成安裝,後續並將陸續擴增至10處。

機動性聲音照相取締(三)移動式聲音照相執法:採非定時、非定點,於民眾常陳情噪音車輛出沒之熱區執行機動性聲音照相取締工作。

(四)聯合警察局夜間攔查:針對夜間10點至翌日6點公告管制時段,攔查使用未經主管機關噪音審驗或檢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一旦發現違規車輛,即予以開罰3,000元。

(五)強化源頭管制:與警察局、經發局、工務局、城鄉局、稅捐處等機關聯合稽查非原廠排氣管製造廠商,遏止非法改裝行為,並宣導廠商配合生產及販售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排氣管。

新北市為維護市民寧靜且舒適的夜晚,將持續加強管制取締噪音車,並結合跨機關之力量,共同維護市民良好環境,並請民眾一起維護居住生活安寧,共享新北市之寧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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