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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預防油污外洩 環保局加強取締事業貯油槽設置防制設施 不及格依法處分絕不放水

環保局呼籲業者善盡管理責任並遵守環保規範,主動檢視工廠內貯油槽容積,若容積達200公升以上,務必依法設置防溢堤,並備足預防疏漏污染之器材及物品,以預防油污外洩造成之環境衝擊。

油槽應於周圍設置防溢堤油污為破壞河川生態的重大殺手之一,為預防工廠油槽漏油污染環境,環保署公告事業設置的油槽應於周圍設置防溢堤。新北市環保局於109年12月進行查核時,發現2間位於萬里區從事焚化作業的業者,未依規定將油槽放置在不透水鋪面上並在四周設置防溢堤,已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進行告發。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為求降低成本疏於執行污染防制措施,除了要面臨罰鍰外,還要負擔龐大的環境清理及復原成本與賠償,反而得不償失。

油品在水中會隔絕水體受大氣之氧氣交換,除了造成溶氧量降低,減少水體的自淨能力外,亦會沾附在水中生物表面,嚴重影響水環境食物鏈,因此一旦河川油污發生,將對當地流域的生態環境造成巨大衝擊。而近來曾多次發生事業單位因操作燃油槽不當或管理疏失而造成油品洩漏,使本市水資源環境一再受到油品污染的威脅,因此加強油品疏漏防制設施至關重要。

環保局除要求業者限期補正事業單位於地面設置容積逾200公升以上之貯油槽(桶),即屬於水污染防治法「貯油場」之管制對象。依規定貯油槽底部需鋪設水泥或不滲透材質舖面,並於油槽四周設置高度為50公分以上之防溢堤,圈圍容量須為油品貯存設施容量的110%以上,以預防油污擴散。本次查獲的2間業者,其中1間業者將油槽放置於水泥舖面上,但未設置防溢堤,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環保局除要求業者限期補正外,依規定將裁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到600萬元以下罰鍰,若業者屆期仍未補正或完成改善,將按次處罰。

另目前正值歲末迎春之際,提醒業者進行鍋爐燃油維護工作時,應注意及防止油品洩漏,若不慎發生漏油事件,應第一時間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環保局,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逕撥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協助指導環境復原,以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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