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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機密維護 應有的認識與做法

保密係公務員應盡義務之一,「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即明確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惟不時仍於報章或新聞上揭露,少數公務員因故意或過失將公務上秘密洩露他人,顯示保密警覺之觀念仍待加強。

廉政署電話

壹、公務機密維護 應有的認識與做法

(資料來源: 法務部)

公務員有保守公務機密之義務,其法律規定例示如下:

1. 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密之義務,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主管事務,均不得洩漏,退職後亦同。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
2.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依相關法令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公務機密洩漏之原因探討
 

(一)保密警覺不夠
(二)文書處理不當
(三)資料清理不實
(四)檔案管理不週
(五)資訊管制不良
(六)保密檢查不嚴
 

分辨主管事務及監督事務法律研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條文第二項亦規定,「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由此可知,公務員不論係故意或過失洩漏公務機密,皆負有刑事責任。

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因此,公務員如因故意或過失違反保密責任,致使他人權利受損害者,被害人可以向公務員請求賠償其損害;另依「國家賠償法」之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若因洩漏公務機密而對他人權利造成損害,被害人得請求國家賠償,前項情形公務員係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國家亦得向公務員求償。

 

貳、YouTube賽事分析 加LINE騙局一場

(資料來源: 消基會)

看到滿滿的投資訊息,不少人見獵心喜,瞬間跳出「賺大錢好簡單」的陷阱中,加上剛開始真的嘗到甜頭,胃口也因此被養大,一旦越砸越多錢後,就會被打回現實,發現不過是一場騙局。

詐騙集團近年來滲透臉書、YouTube及投資網站,利用超吸睛的賺錢廣告,建立密集串聯的詐騙產業鏈,像是標榜「投資1000元就可暴風式賺大錢」,誘騙民眾參與投資註冊網站,接著加入line私密群組,還會出現「操盤手」,幫大家一起賺錢。

警方也呼籲,詐騙集團會拍攝短影片置入於YouTube廣告,利用影音催眠的雙重效果,加深民眾想投資的慾望,這些內容都以「買空賣空」或「穩賺不賠」的口號,保證投資者每周可以固定獲利,但到了「收成期」,他們就會關閉所屬網站、導致民眾血本無歸。

春節詐騙

參、廉政宣導清廉小故事

(資料來源: 教育部)

擅自變更設計、偷工減料的麻祜

麻祜係隋煬帝時的開河都護,負責開鑿大運河,首先施工的是洛陽到江蘇淮安的通濟渠,總長達二千餘里。麻祜為求儘快完工,爰組織一批五萬人的狠戾兵工,日夜鞭笞驅使強徵而來的一百萬民工,最後終於花了八個月的時間完成開鑿,但民工已死傷殆半。除此之外,原本設計的河道係為直線通行,但開到睢陽〈河南商邱〉時,當地一富豪人家為免祖產淪為河道,爰重賄麻祜三千兩黃金,從此河道便多迂迴了二十里;而整個加速施工及變更設計的結果,也造成河道過淺淤積。正當隋煬帝高興的驗收成果時,在睢陽卻發生船隊擱淺受阻情況。隋煬帝大怒並徹查責任,結果發現麻祜偷工減料及受賄貪贓等不法情事,爰將他腰斬並曝立於運河岸,以昭炯戒。
看來麻祜是咎由自取,死不足惜;而其最後死所,竟跟那些遍死在河岸的民工一樣,想必是天理循環,報應不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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