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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莫因一時貪念 因小失大

請領差旅費、加班費、油料費、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鐘點費等小額款項係為同仁經常接觸之申領業務,時聞有公務員詐領此類款項案例,所得財物或不正利益雖小,其所負刑責卻大,除需面對司法制裁或行政懲處且損及機關清廉形象,呼籲同仁切莫因一時貪念因小失大,而嚴重影響個人生涯發展。

廉政署電話

壹、莫因一時貪念 因小失大

(資料來源:法務部廉政署)

疑詐領加班費10年的新聞甲時任○○單位職員,負責工程督導業務,於102年至103年間,利用機關指派其辦理該單位內部稽查等職務上機會,預先於電腦差勤系統填載出差事項並將員工差假單送請核准,但實際上並未出差,或差假等機會逕自處理私務。

且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竟未據實修改電腦差勤員工差假單之出差申請,持原申核之出差假單及與實際出差事實不符之出差旅費報告表,並製作各項經費請領核銷,進而據以核發相關出差費,因而詐得新臺幣1萬982元。

綜上所述,判決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依犯罪時間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9月至11月不等,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褫奪公權2年,所得財物發還原機關,為了1萬多元的些微利益,可謂得不償失。

參考法條

1.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 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 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 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1款及第2款之未遂犯罰之。

2.刑法第134條
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不在此限。

3.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4.刑法第339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 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貳、消費者保護宣導

(資料來源: 消基會)

全國性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迅速諮詢消費問題消費者申訴於拍賣平台向賣家購買iphone5手機1隻,金額約新台幣12,500元,雙方約定貨到付款,隔日後由送貨員送來手機及收款。之後發現該iphone5手機為仿冒品,隨即聯絡賣家要求退款,賣家不同意,一再聯絡亦不回應,便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經查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本案業者企圖藉由錯誤的訊息,誤導消費者以達成交易目的,有失誠信公平原則,遂協調業者退還貨款。

若發生消費糾紛時,該怎麼辦?
發生糾紛時,如果確認是屬於消費糾紛的話,以書面的方式提出,並清楚提供申訴人與被申訴對象的真實姓名、正確的聯絡地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信箱,以及事實經過的描述,並附上相關的證物及單據影本等資料。

最好能於事發現場保持冷靜,儘量蒐集一些相關的證明資料,如收據、發票、契約、廣告、照片等等,因為那是申訴處理中很重要的參考依據。

如果現場處理時,不能獲得合理解決的話,可以向消保單位請求協助,可直撥1950至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也可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基會申訴;若再不能解決的話,還可以向縣市政府的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召開調解會;或是要採取訴訟方式爭取相關權益。

 

參、資訊安全宣導

防範資訊機密外洩台北市○○局網站去年遭駭客入侵,入侵台灣至少40個政府機關和學校等單位,其中包括知名醫院的病患資料,很可能被盜賣給詐騙集團。

為落實資訊使用及控管,防範資訊機密外洩,影響機關業務運作及造成困擾,下列幾點資訊安全維護措施,提供參考:

(一)資訊安全之防制措施:
1.備份資料之保存與管理:首先資料要做備份,異地存放,並有專人管理。
2.磁片儲存之使用管理與報廢:磁片與磁帶應按規定作妥善之管理,並且皆有其使用期限,於報廢時應做消磁的動作,以免資料外洩。
3.電腦使用之安全管制措施:包括門禁管制、存取權限管制、日誌檔管理等 應落實執行,雖然比較麻煩,但是確有其必要性。
4.電腦稽核制度之建立:當機關內部電腦化作業時,應建立稽核制度,嚴格要求各單位及人員對電腦的安全措施確實執行,並於稽核時發掘漏洞或缺失俾於檢討原因及時改善,強化資訊維護措施,所以,稽核不只針對電腦管理部門,也要針對電腦使用部門及人員。

(二)加強資訊系統偵測及補強,防範電腦病毒、惡意軟體及可攜式程式之破壞。
(三)不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不隨意轉寄發電子郵件。
(四)隨時更新 Windows 及 Office 軟體安全修補程式、定期變更網路通行碼。
(五)機密資料儲存於資訊系統者,該資訊系統不得與外界連線,並應採 「實體隔離」作業方式,以免機關網站不慎遭入侵時,造成機密資料外洩情事。
(六)發現軟體或系統功能異常、資料不完整(如遺失或錯誤)、資訊系統安全弱點或疑似資安事件,應即時通報相關單位處理。

機關安全做好,個人隱私沒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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