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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公園旁棄置廢棄物 環保局積極搜證終查獲不法業者

板橋公園旁遭棄置廢棄物,經警方及板橋公所協查監視器,環保局翻找現場殘留跡證循線追查,終查獲不法業者及行為人非法棄置廢棄物,本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函送地檢署偵辦。

非法棄置廢棄物和平與正義制度環保局於111年6月17日許接獲通報,民眾反映本市板橋區廣福公園及華德公園旁發生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經環保局派員現場稽查,破袋查找廢棄物事證,並經多日循線追查、訪查約談嫌疑業者及協請警方與板橋區公所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終查獲不法業者非法清運及棄置廢棄物,本局依法告發,涉刑事部分,另函送地檢署偵辦。

環保局接獲通報,板橋區廣福公園及華德公園旁發生廢棄物棄置,經環保局派員稽查,廢棄物棄置位置於本市板橋區廣權路60號及四川路二段245巷125號,惟現場未發現行為人,經環保局稽查人員現場破袋檢視,發現有疑似食品業添加物之袋裝容器、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及動物屍體等廢棄物,環保局稽查人員破袋檢視續經板橋區公所人員提供警方協助調閱之監視器影像,查獲疑似行為車輛分別於111年6月17日3時8分載運廢棄物至廣福公園旁棄置,再於同日3時15分駛至華德公園旁棄置其餘廢棄物。

為釐清案情,111年7月3日環保局派員至信義派出所會同疑似涉案行為車輛車主製作警詢筆錄,惟車主表示監視器畫面之行為人為非為本人,且表示不清楚產源從何而來,亦不清楚何時載運、丟棄地點及丟棄數量,車輛為口頭約定出借朋友使用,環保局令其提供借用人身分,111年7月6日車主至環保局提供車輛承租契約,並說明廢棄物來源疑涉有某食品公司。

會同疑似涉案行為車輛車主製作警詢筆錄111年7月11日環保局續派員前往疑涉廢棄物來源之食品公司,經查該公司從事食品製造業,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係委託某團隊業者清除,經提供111年6月16日廢棄物清除費用憑據供環保局查驗,確認本案委託清除廢棄物業者及涉案行為人未依規定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暨同法第46條第4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依行政罰法第26條規定,涉及刑事部分將函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此次得以迅速破獲,感謝警方及板橋區公所橫向協助提供資訊,此外,本局稽查人員鍥而不捨持續翻找現場廢棄物夾雜殘留跡證並循線追查,始能確認污染行為;環保局後續將持續加強稽巡查,對於企圖污染環境者,從嚴從重處分,絕不寬待,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另民眾若有發現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 1999 市民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提供相關線索,新北市政府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維護新北市良好的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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