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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檢測數值造假 製造不實合格案

就環保業務執行上常見之貪瀆不法態樣,引實務案例詳細闡明,並研析相關法律規範及叮嚀事項,提供環保單位人員引為殷鑑,期能避免貪瀆違失事件發生,落實優質透明之廉能治理,增進民眾對環保業務的信賴……

廉政署電話

                                                                                                               
 (資料來源:廉政署)
包青天開講 1:檢測數值造假  製造不實合格案

檢測數值造假案情內容
甲為某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乙為該中心約聘之環保組水質檢驗技術員,負責污水檢測業務,○○公司係設於該工業區之廠商,其生產過程中所產生之廢污水,經檢測之結果顯示 COD 數值為700mg/L,超過標準值600 mg/L,甲為業務主管,向檢測人員乙詢問該公司水質檢測結果,得知高於標準值後要求乙將數值調整至600mg/L 以下,以符合標準。

乙雖知悉主管之指示並不合法,然因畏懼不從可能導致工作不保,遂違反採樣作業指引之「重鉻酸鉀洄流法」,未均勻搖晃水質樣品即對樣品為2次檢驗,經驗出 COD 數值為596mg/L 及601mg/L,再將數值之平均值599mg/L 記載於水質資料卡及採樣分析紀錄表上,令○○公司得以檢測合格,免繳違規使用費 2,557 元。

參考法條
1.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4 款,對主管事務違背法令圖利罪。
2.刑法第 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3.刑法第 216 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風險
1.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進行二次檢測。
2.利用專業知識違反採樣作業指引進行檢測。
3.主管人員利用權勢下達違法指示,屬員畏懼主管權勢而服從執行。

結語
稽查人員適用法規皆有明文規定,刑法、貪污治罪條例、水汙染防治 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法令條文及違反法令之懲處 規範皆有明文規定。除此之外,稽查人員之倫理及道德規範,包含倫 理準則、利益迴避與請託關說規範等,相關規定均應併予注意,環境 稽查人員應明確遵守,才能提升稽查品質,不負民眾所望,建立清廉 家園。


包青天開講2:網路購物 注意安全 個資外洩怎麼辦?

2013年爆發標榜全天然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使用人工香精,引起軒然大波。隔年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代逾千名消費者提團體訴訟,台北地方法院2020年5月28日判小S免賠,但生技達人公司、莊鴻銘及徐洵平共應賠償897名消費者各6000元,共計538萬2000元,全案可上訴。…
    (資料來源:消基會)
揭發胖達人香精事件的香港部落客,因為胖達人麵包當年風光進軍香港,他也成為忠實消費者,平常也喜愛烹飪的他,試圖在家中製作麵包,但失敗數十次後,發現若真的使用天然原料,不可能呈現胖達人麵包的香氣,因而懷疑胖達人麵包可能摻有香精、欺騙消費者。

事情過程經過網路披露後,從香港傳回台灣,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隨即稽查胖達人,發現9項人工香料(含有合法的食品添加物溶劑丙二醇及多種食用色素);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亦查到胖達人外購酵母含乳化劑(脂肪酸山梨醇酐酯),連胖達人號稱自製的「天然酵母」,也沒有任何能證明的品管紀錄,上述事項皆與對外宣稱不符,涉及廣告不實,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眾多消費者感覺受騙,消基會於103年提團體訴訟求償,纏訟10年終完結,目前徐洵平應與莊鴻銘或生技達人股份有限公司連帶給付金額(含判決金額及遲延利息)481萬5,589元,已全數給付完畢並於112年4月19日匯入消基會指定帳戶。

使用香精並不違法,胖達人錯在欺騙
香精麵包團訟案事實上,麵包使用香精並不違法,但重點在於有無蓄意欺騙消費者,以台灣目前可使用的香味物質成分,皆為國際權威組織認可的物質,且經過專家使用科學性評估方式確認且合法的,不需擔心安全性。

而對於仍想避開香精麵包的民眾,則可透過觀察加以分辨。如果麵包有明顯香氣,店面應該會有現場烘焙製作區,且香味最明顯的應該是奶油量高的可頌類麵包。但若是麵包店並無現場烘焙區,但卻有濃郁不散的香氣,又或者是購買回家的麵包擺了一天仍有濃郁香氣者,便有可能是透過香精製造迷人香味。

台北地院判賠的原因指出,在食安事件中,消費者應有免於恐懼、獲得安心食用產品的權利,若消費者食用產品後,擔心健康受損,或因麵包吃下肚消化完畢,已經無法回復原狀,更加重消費者精神不安,確實造成消費者人格法益上的重大損害,因此莊鴻銘、徐洵平和生技達人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資安太兩光 個資看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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