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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深夜還在唱 環保局嚴格取締違法卡拉OK小吃店

新北市環保局於112年6月20日修正公告「新北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未有「視聽歌唱業」許可之營業場所,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 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KTV永續城市阿公店夜夜笙歌,半夜魔音傳腦沒法睡,相較於設施完善的KTV,以卡拉OK作為噱頭吸引顧客的小吃店,並非以提供卡拉OK供人歌唱為主業,因此若未將心比心、敦親睦鄰地做好隔音設施,便容易妨害到鄰居安寧,尤其營業到夜間不休息的店家,更讓鄰居一夢難求。

稽查新北市環保局於112年6月20日修正「新北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行為及管制區域與時間」,其中規定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或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 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但營業項目屬經濟部公告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且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之營業場所,不在此限。亦即無「視聽歌唱業」許可之營業場所,如小吃店,於夜間及假日中午等管制時段是禁止提供卡拉OK給客人唱歌的,違者依噪音管制法第23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更按次處罰。

強力執法針對屢罰屢犯,甚至規避稽查的不肖業者,環保局提報至新北市政府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透過局處合作的力量,強制業者改善以符合各項法令規範,如新北市三重區某餐館業經查營業至夜間且提供客人卡拉OK唱歌,噪音妨害安寧致使鄰居苦不堪言,經環保局多次開罰仍抱持僥倖之心,遂透過公安小組與各局處聯合稽查,強力執法之下成功停止該店違法行為,還給居民良好的生活環境。

呼籲業者務必遵循法令,在營業賺錢的同時亦要敦親睦鄰,維持良好環境品質才能經營的長久;另也呼籲民眾若發現有在禁制時段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 供人歌唱的非登記許可營業場所,可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反映,環保局將派員查處,若發現違反噪音管制法事實,將從嚴偵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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