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市聲音照相執法起跑 首日抓噪逾百台

新北市環保局自110年1月1日元旦連續假期第1天起,依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聲音照相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首日執行已有221台車輛噪音超標,經統計110年1月已有9,134台超標,將依規定辦理後續告發處分。

聲音照相執法起跑新北市環保局取締噪音車無假期,110年1月1日為元旦連續假期第1天,新北市的聲音照相執法起跑,除5處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外,環保局一大清早也在石碇及平溪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噪音車,而深夜則機動移至三峽及中和區人口密集地取締噪音車,首日執行已有221台車輛噪音超標,環保局將依法開單告發。

自110年1月1日起依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聲音照相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所使用之聲音照相設備係經環保署驗證通過之設備,執法過程均依環保署規定除先進行背景音量校正,另氣候條件符合(無雨、風速小於每秒5公尺),不分車種,只要行駛中之汽機車噪音超標(道路速限小於5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86分貝;道路速限50至70公里之聲音管制標準為90分貝)即開單告發,也會保留違規車輛前後3秒影像紀錄,以避免爭議。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超速照相取締雷同,判定違規後會直接告發處分。

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進行機動性噪音車取締工作新北市除於板橋、新店、汐止、蘆洲及林口等5處噪音熱點區設置固定式聲音照相設備執法外,並於110年1月1日起,針對民眾常陳情噪音車輛出沒之熱區,架設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進行機動性噪音車取締工作,統計110年1月執行噪音值超過管制標準即有9,134台,其中604台經判定違規,將依法告發處分。

新北市為維護市民寧靜且舒適的生活,設置5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管制噪音車取締,並持續與警察局合作環警夜間攔查,加強源頭管制遏止非法改裝行為,宣導廠商配合生產及販售經主管機關審驗合格排氣管等措施,結合跨機關之力量,共同維護市民良好環境。

收合選單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