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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該迴避嗎? 認識利益衝突迴避制度

「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凸顯出日常生活對於人情、關係的重視,若延伸至公務面,則會產生不公不正的現象…

包青天開講

壹、該迴避嗎?  認識利益衝突迴避制度

(資料來源: 法務部廉政署)
某國小校長因其秘書請產後育嬰假,為使日常工作順利,聘用其子,擔任該行政職務之臨時約僱人員…

基本觀念

  • 利益衝突迴避義務:指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遇有得因其作為或不作為,直接或間接使本人或其關係人獲取利益時,應即自行迴避,停止執行該項職務並由職務代理人執行之。
  • 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
  •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係指公職人員之配偶、共同生活之家屬、二 親等以內親屬、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公職人員 或其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 之營利事業。

該迴避嗎?  認識利益衝突迴避制度

基本觀念

校長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對象,係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所 適用規範之人員。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財產或非財產上利益;非財產上利益,指有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任用、陞遷、調動及其他人事措施,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4條及第7條分別定有明文;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釋4認為約僱人員應比照聘用人員之規範,仍應適用相關迴避任用之規定。

該校長與其兒係一親等血親關係,故聘用其兒擔任約僱人員已違反前揭法條規定,依法得處新臺幣1百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之罰鍰。

校長擔任公立學校校長一職,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範之對象,依法應迴避僱用親屬(關係人)為約僱人員,卻因輕忽上開規定,致違法遭受重罰一百萬元,對其而言,堪稱不論精神上、財產上均深受重擊,值為警愓,應重視自身權利義務,對於相關法律多所了解,俾免違法仍不自知,致受重罰,實屬憾事。

貳、消保法宣導/買了促銷機票,可以退費嗎?

(資料來源: 消基會)
林小姐為了完成法國自助旅遊的願望,經業務代為尋找後,發現某特價航班報價3萬有找,隨即訂位付款並收到電子機票,沒料到事隔一週,林小姐因故無法成行,她馬上通知旅行社辦理退票,結果旅行社竟然告知只能退回6千多元,林小姐無法接受,向臺北市政府提起申訴。

申訴處理經過

消保官請雙方出席協調,林小姐表示購買機票後根本沒有搭乘,而且隔週就馬上退票,業者沒有提供服務,而且該航班出發日期是半年後,業者仍然有充分時間可以將機位出售,沒有任何損失,但旅行社竟然扣除將近7成費用,太不合理。旅行社則表示,消費者所購買的機票是便宜的促銷機票,所扣除的金額是依航空公司公告收取的退票罰金(2萬元)以及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1千元),另外旅行社已經提供訂位服務,所以旅行社也收取8%的退票手續費(約2千3百元),業者主張如果消費者當時不是選擇此種促銷機票,退票自然沒有那麼高額的罰金及手續費,消費者不能自己買了便宜機票又不考慮後果。

問題研析

依「國際機票交易重要須知範本」第1點第5款,相關退票資訊應於航空公司網站或原售票單位明顯處公告揭露。消保官爰請業者說明退票依據,發現業者雖然在網頁上公告該航班「退票手續費:原購票金額(含稅)-8%(本公司退票作業費)-航空公司退票罰金TWD20000加上航空公司退票手續費TWD1000」,但當時林小姐與業務間是透過email聯繫,經查往返郵件中業者的確未告知該機票的退票規定。經協調,本案既然是業者沒有清楚告知消費者買的是促銷票,也沒有說明相關規定,有疏失在先,旅行社同意負責賠償,個案退費給消費者。

訂購機票務必要注意機票相關規定,像是團體票、包機機票、特殊優惠票或機票標明不可退票者,不能退票,消費者於購票前應詳讀退票說明。如果不屬上述特殊機票,通常未使用者可辦理退票,但退費需扣除航空公司所規定之相關費用(如手續費或違約金)及旅行社代辦退票之手續費。消保官提醒,優惠愈多的機票,往往退票時所扣的各項費用也可能愈高,消費者購票前應仔細考慮需求再訂購,不要一看到便宜就忽略藏在細節裡的魔鬼。另外也呼籲業者應充分揭露退票條件等資訊,如果與消費者個別洽談訂票,也應該確實且具體告知消費者解約退票之條件,避免引發不必要的爭議。

消保法宣導/買了促銷機票
 

參、廉政小故事-重視建議、稽查改正缺失制度的漢文帝、景帝

(資料來源: 教育部)
漢文帝曾說過:「或許是我的施政有所失當,在行為上有了過失,才造成近年來的天道不順,地利不豐與人事失和。……為了解決這些問題,丞相、列侯、官吏有二千石俸祿的,以及博士等,均應一起從長計議,設法研擬能夠造福百姓的措施,切不可隱諱不言…。」同樣的,漢景帝也曾表示:「年來收成不豐,其缺失在哪裡?或許是官吏的詐偽和貪賄,並對民眾予取予求所致吧!今令各郡郡守等,均應加強整飭官箴,凡是不稱職或不能考核屬下行為者,丞相應據實上奏定其罪愆,並頒告天下為之戒…」史稱「文景之治」,果其來有自。

而現代政府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積極地稽核發掘相關無效率、不便民的行政缺失,或是易滋弊端等業務,同時立即地加以防弊導正。稽查、解決問題的原動力,絕對來自於高層長官;只要機關首長及主管,均能體認這樣的工作價值,並一以貫之的要求所屬執行,相信,對「廉能」、「效率」和「便民」作為而言,當更能發揮事半功倍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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