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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不反對興建電廠 要求深澳應採乾淨能源 捍衛市民健康權益

107年1月29日行政院環保署召開「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將「建議審核修正通過」及「建議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2項結論併送環評大會審查,新北市政府重申「市府不反對興建電廠、但反對使用燃煤、堅決要求深澳發電廠應採用乾淨能源、保障當地居民權益」的立場,堅定捍衛市民權益。

要求深澳應採乾淨能源107年1月29日行政院環保署針對「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召開環境影響說明書第1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暨變更審查結論專案小組第3次初審會議,對於將「建議審核修正通過」及「建議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2項結論併送環評大會審查初審結果,新北市政府重申「市府不反對興建電廠、但反對使用燃煤、堅決要求深澳發電廠應採用乾淨能源、保障當地居民權益」的立場 ,強調台電在深澳無論蓋何種能源型態的電廠,承諾給予當地居民的福利一樣也不能少,市府都會嚴格把關,守護當地居民的安全和權益;也期望環保署能本於專業,在環評大會中「否決」此案,要求重新辦理環評並改用乾淨能源,展現捍衛大臺北地區居民健康及臺灣空氣品質的決心;呼籲台電不要反其道而行,悖離現實及民意。

106年12月17日中南部環保團體分別在台中與高雄同步舉行「反空污抗暖化大遊行」,針對燃煤污染,提出包括發電廠逐年減煤、反對燃燒生煤等訴求,大家仍記憶猶新;台電公司亦已表示部分燃煤電廠將更新為燃氣機組,而在中南部均陸續減煤的同時,台電仍提出新建深澳燃煤發電廠,在各界均欲改善空氣品質時,台電卻反其道而行,仍欲新建「燃煤」電廠,完全看不到台電欲改善空污之決心,以及對深澳當地開發的誠意與尊重。

新北市為守護市民健康,早於105年7月即公告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生煤使用許可審查原則:「新設污染源之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排放以不增量為原則,並應使用氣體燃料或液體燃料。」近年來空氣污染問題已造成全民恐慌,為改善新北市空氣品質並保護本市居民健康,新北市政府復於107年1月16日宣示在2年內「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之目標,7項重要政策中包含「停發生煤許可」,代表新北市政府不反對興建電廠,但堅持應選擇乾淨能源的立場。

依據中央能源政策,2025年燃煤發電佔比應達成調降至30%,深澳電廠使用燃煤實已背離「能源發展綱領」方向。儘管台電多次表示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搭配先進環保設備,排放幾乎接近燃氣機組排放標準,倘確實如此,近期其他縣市電廠之燃煤機組更新,何不優先採用超超臨界燃煤機組,而非燃氣機組?而是在電廠均將新設燃氣機組的同時,深澳電廠卻將成為全臺惟一新建卻仍使用燃煤機組的電廠,實屬可議。

案件審查當日上午環保團體也召開記者會說明,深澳電廠環評審議早已通過卻長時間無法執行,現行環評法規中卻沒有退場機制,深澳燃煤電廠更新案從一開始就藉由此漏洞,以環境差異分析形式闖關,讓新的更新案與一個「十多年來都難以執行卻無法退場的幽靈原更新案」進行環境影響的比較,得出影響減小的奇怪結論,實為投機作法,且開發案與臺灣整體能源規劃方向相違背、對在地海岸生態也將產生污染與衝擊,呼籲環評委員應該重新思考此案的必要性。

針對在人口高密集度的大臺北地區仍採高污染的燃煤發電一事,雙北地區屬共同生活圈,兩市一直努力改善空氣品質,惟深澳燃煤發電產生的細懸浮微粒(PM2.5),臺北市日平均增量1.733 µg/m3,新北市日平均增量1.933µg/m3,將使得這些努力化為烏有。因此,在審查會議中,除新北市外,臺北市環保局也派員出席提出意見,共同表達雙北對於深澳電廠應採用乾淨能源的一致立場。

在後續將召開的環評大會中,新北市政府仍將堅定捍衛市民權益,也期待環保署本於專業,站在維護全國空氣品質之立場,不要昧於世界潮流與民眾健康,排除一切不必要之外力干擾,否決深澳電廠以燃煤作為能源之開發案,而要求台電應重做環評並改採乾淨能源方案,務使深澳電廠開發案以最符合環保及安全的方式進行,共同維護臺灣的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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