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 逮獲非法棄置水肥現行犯

新北環境稽查重案組接獲線報有人在新莊一帶非法偷排水肥,經多日埋伏查獲非法業者,全案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水肥業者常於新莊區中環路三段沿線趁隙將滿載水肥偷偷排放到馬路側溝環保局於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有水肥業者常於新莊區中環路三段沿線趁隙將滿載水肥偷偷排放到馬路側溝,旋即成立專案並聯合本府警察局新莊分局經多日埋伏,遂於109年3月7日現場查獲永業企業社所屬水肥車,停靠在新莊區中環路三段與中原路口旁並以軟管接至馬路側溝非法棄置水肥,全案依現行犯移送法辦。

因業者相當狡猾且不定期於深夜或凌晨時段棄置水肥,加上夜間及清晨光線昏暗極不利查察,始終無法順利查獲行為人;稽查員為打擊不法已多日埋伏於該路口,今早發現業者在埋伏地點的對向車道旁假意停車,隨後下車打開水溝蓋,稽查員見狀認機不可失,顧不得車流量大,以跑百米的速度衝到對向,將不法業者一舉成擒。

該車輛駕駛於偵訊過程中坦承不諱,經查該企業社未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非法收受水肥進行清除及處理,當下除依法對該車輛進行扣車程序外,也責令業者馬上將水肥回抽,並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已由新莊分局繼續偵辦,釐清業者應負之所有相關法律責任。

環保局提醒,委託廢棄物清理或抽水肥應慎選合法廠商,簽約時就應該要確認其是否有合格證照以及合法去處,並依規申報,避免發生危害環境之情形,且若查到廢棄物或水肥的來源故意委託不合法之廠商,將會依法要求負擔連帶責任。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挑戰政府鏟除不法的決心,對於非法棄置者,也將持續強力取締、嚴查重罰,以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共同維護新北市良好的生活環境品質。

車輛駕駛於偵訊過程中坦承不諱非法棄置水肥

收合選單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