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
搜尋
搜尋
進階查詢
X
熱門關鍵字:
,
,
,
:::
兒童網站
English
新北市政府
網站導覽
字級
大
中
小
當script關閉時,選擇字型大小,IE7以上或Firefox、Chrome等瀏覽器則可以利用鍵盤 Ctrl+(+)放大(-)縮小,IE6請按住Alt鍵+V→X→(L)大(M)中(A)小。
搜尋
進階查詢
熱門關鍵字:
,
,
,
X
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汐止
51
/
萬里
35
/
新店
23
/
土城
32
/
板橋
30
/
新莊
36
/
菜寮
39
/
林口
38
/
淡水
28
/
三重
60
/
永和
42
/
汐止
萬里
新店
土城
板橋
新莊
菜寮
林口
淡水
三重
永和
關閉
環保局
關於本局
簡介
組織架構
業務職掌與分機
大事紀
局長介紹
局長與民有約
市長信箱
+
看更多
發佈資訊
焦點新聞
公告訊息
活動報名
+
看更多
影音刊物
月曆
小菉月刊
環保情報站
環保影音
永續城市情報站
+
看更多
性別主流化專區
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性別平等意識培力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統計與分析
性別預算
性別平等宣導
+
看更多
廉政園地
關於我們
分享園地
廉政會報
相關連結
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公開及查詢平台
+
看更多
資訊公開
預決算書
會計報告
統計資料
民間團體補(捐)助管理
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執行情形
施政計畫-依財政紀律法第11條公布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
核二廠廢棄物焚化爐排放口即時監測
+
看更多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專區
下載專區
宣導資訊
澄清專區
垃圾/回收/環境整潔
垃圾清運
專用垃圾袋(兩用袋)
路線查詢
焚化廠核定進廠之清除處理廠商
垃圾、大型家具清運
廚餘回收再利用
廢機動車輛查詢
裝修廢棄物簡易分類場
集撕廣益(小廣告)
不塑之客
友善店家
reBAG袋袋相傳
新北Ucup
源頭減量
機關學校專區
一次性飲料杯業務專區
+
看更多
資源回收
資源回收資訊網
回收物品易查通
舊衣回收
黃金資收站
幸福小站
新北市資源循環教育基地
+
看更多
病媒防治與宣導
簡介
消毒噴藥
社區防蚊師
環境用藥使用及購買
病媒防治業評鑑
法規/標準
相關連結
+
看更多
清淨家園推動
里環境認證
公廁管理
地方環境清潔考核成果
其他環境衛生推動
+
看更多
淨山淨灘
海岸淨灘認養
淨灘合作社
宣導資料
海廢調查及淨灘成果
淨灘資訊
+
看更多
Q&A
垃圾分類/回收
居家環境害蟲
廢棄物
廢棄車輛
+
看更多
廢棄物清除機構查詢
公害陳情與防治
公害稽查
體制演變歷程
陳情管道與處理作業
重案組、稽查分隊簡介
常見非環保機關受理案件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檢舉系統
環保罰單
+
看更多
空氣污染防制
空氣污染防制介紹
固定及逸散污染源管制(工廠、工地及餐飲業)
移動污染源管制(機車、柴油車)
新北環保友善祭祀專區
室內空氣品質
空氣品質監測資訊
法規/標準
+
看更多
噪音管制
噪音管制介紹
噪音管制公告
噪音車管制
監測資訊
法規/標準
聲音照相案件查詢
+
看更多
水污染防治
水環境介紹
河川污染防治
海洋污染防治
水環境巡守隊
飲用水衛生管理
監測資訊
水污染防治基金
法規/標準
+
看更多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簡介
土水業務內容
列管場址狀態
場置性監測井分布
申報審、備查作業流程
法規/標準
學習互動
相關連結
+
看更多
事業廢棄物
簡介
法規/標準
相關連結
毒性化學物質
簡介
法規/標準
事故報知方式
相關連結
+
看更多
環境檢驗
簡介
法規/標準
相關連結
Q&A
公害與糾舉
監測與檢驗
汽機車/柴油車排氣事務
噪音車管制
營建空污
各詞解釋/小百科Q&A
+
看更多
補助/許可/申報
車輛補助
新購電動機車
淘汰一至五期機車換購電動機車
許可申請
空氣品質許可
水污染許可
廢棄物許可
毒性化學物質許可
土壤及地下水許可
+
看更多
特定工廠登記輔導專區
懶人包
流程書表與窗口
環境影響評估程序
水污染防治程序
廢棄物清理程序
空氣污染防制程序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程序
Q&A
+
看更多
工廠登記
營建空污費申報
事業廢棄物申報
申辦e服務
低碳社區補助
Q&A
申辦與許可管制
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
機車定檢站認可證及認可項目變更申請
低碳永續/環教
低碳生活網
環保小局長
環保志工
健康城市及永續發展
設置要點
組織沿革
組織架構
委員名單
新北永續指標
永續成果
+
看更多
環境影響評估
業務介紹
環評審查流程
環評書件查詢系統
委員名冊&組織規程
法規/標準/規範事項
檔案下載
+
看更多
環境教育
簡介
環教成果
環境講習
環境教育獎
環境教育設施場所
環保英雄
環境公民種子講師
推廣教材
環境教育繪本
永續未來學院
法規/標準
環境知識競賽
新北環境季
+
看更多
淨零綠生活
簡介
綠色飲食
綠色消費
綠色旅遊
綠色辦公
環保福利社
下載專區
+
看更多
濕地故事館
活動資訊及報名
本館介紹
參訪資訊
常見問題
+
看更多
漳和濕地
活動資訊
園區介紹
交通資訊
入園須知
常見問題
公私協力
+
看更多
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Q&A
環境教育
環境影響評估
垃圾處理廠場
垃圾處理概要
廢棄物處理的演變
底渣再利用
相關連結
八里垃圾焚化廠
樹林垃圾焚化廠
新店垃圾焚化廠
八里垃圾掩埋場
Q&A
垃圾處理廠場
兒童網站
English
新北市政府
網站導覽
字級選擇
大
中
小
:::
小菉月刊
10504
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公布施行
104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共修正12條,行政院業於105年2月25日指定上開修正條文自105年3月15日施行。
~節錄法務通訊第2792期
壹、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公布施行
【重要內容】
104年12月30日總統公布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共修正12條,業於105年3月15日施行,本次施行重要內容:
一、明定蒐集、處理及利用「特種個資」之要件:增訂病歷與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同列為特種個資;考量特種個資之蒐集及利用,對當事人之權益影響較一般個資為重,原則上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具備例外情形時,則得為之,本次修正增訂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尊重當事人之個人資料自主決定權;另增訂為協助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得蒐集、處理或利用特種個資,使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而請求相關單位提供特種個資時,蒐集及提供資料之雙方能有所依據,以解決個資法修正前實務窒礙難行之窘境(個資法第6條)。
二、修正個資當事人對於一般個資之蒐集、處理及利用表示同意之方式:鑒於現今社會活動多元及人際關係複雜,資訊科技網路、電子商務之發展日益蓬勃,當事人意思表示之方式也日趨多元,不以書面為限,爰將現行一般個資蒐集、處理及利用之「書面同意」修正為「同意」,以利彈性利用(個資法第7條、第15條、第16條、第19條及第20條)。 三、修正刑事責任規定,以使責罰相當:本次修正將非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個資法規定之刑事責任刪除,乃係考量此時行為人之可非難性程度較低,以民事損害賠償,處以行政罰已足,爰將此部分之刑事處罰刪除。因此,修正後之個資法規定,限於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個資法規定,始構成刑事責任(個資法第41條及第45條)。 四、修正舊法時期間接蒐集個資之告知時點:本次修正將行為人於舊法時期間接蒐集之個資,刪除原定1年內應完成告知之期限規定,修正為蒐集者於本次修正施行後為處理或利用者,應於處理或利用前,依第9條規定向當事人告知(個資法第54條)。 另為配合上開個資法修正條文內容,法務部爰修正該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共9條。上開規定業於105年3月2日修正發布,亦指定自105年3月15日施行。 本次個資法修正施行後,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制度更臻完備,開創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新紀元。其餘修正內容與說明,詳見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專區(http://pipa.moj.gov.tw)。
不收禮 拒餽贈 樂在服務亮廉能
貳、常見詐騙案例宣導:網路謠言滿天飛 165教你終結謠言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澄清:本署刑事警察局165並未發布以下訊息:「一陌生男子遞含有藥物成分的名片導致女姓昏迷」,再次提醒民眾此則訊息已經證實為謠言,並勿再轉傳該則訊息。
時下通訊軟體LINE、WECHAT和網路社群軟體FACEBOOK已成為最夯、使用最頻繁的社群工具,每天接到各類大量資訊,傳遞訊息也在瞬間,卻忽略轉傳的資訊是否正確。近日有一網路謠言是署名「警政署165關心您」,並告訴大家最新的犯罪手法如下:有位年輕女性駕駛,在加油站加油時,有一陌生男子靠近她,遞給她1張廣告名片,她不好意思拒絕,就接過來握在手裡,立即回到車裡開車並離開加油站。女性駕駛從後視鏡見該男子尾隨在她車後,同時她覺得頭暈目眩喘不過氣,就在她即將昏迷前果斷將車子駛進一戶人家求助,該男子則加速逃逸。該女子事後表示陌生男子遞給她的卡片上含有濃烈的藥劑BURUNDANGA,是一種可使人昏迷的禁藥,並在文章的結尾請大家迅速轉貼或傳遞。這篇短文是2008年從美國網路謠言轉化而來的,刑事警察局已於2015年8月18日在該局165闢謠專區澄清,臺灣目前尚未接獲類似案例,而文中提及BURUNDANGA藥劑係屬四級管制藥品,該藥物分子結構非屬易揮發性化合物,常溫常壓下不容易揮發,因此本則訊息非屬正確。分析網路謠言有以下3點常見的辨別方式: 一、標題聳動或是提供優惠資訊:如攸關生命財產安全或提 供民眾免費兌換商品(如:咖啡連鎖店產品買1送1等)或優惠促銷的資訊。 二、要求儘速大量轉傳:每篇文章的結尾通常都會要求接收訊息者迅速轉傳文章,轉傳文章或圖片雖然只是1秒鐘的時間,但資訊傳遞無遠弗屆,短時間內就可能造成社會大眾緊張、擔心。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接受到任何網路訊息,應先查證後再轉傳,並免傳達錯誤資訊。 三、標示錯誤公署名稱:網路謠言通常會使用「警政署165關心您!」等不完整或錯誤的公署名稱。本局在製作相關宣導圖片時,均會標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機關全銜,請民眾留意。
參、消費者保護宣導:網路購物「標錯價」之責任歸屬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一、發生態樣:近年來,陸續發生部分購物網業者主張其網路商品標錯價,片面取消訂單等案件,例如某購物網陸續發生十二罐要價900元之蜆精標成2元;50,000元的相機鏡頭標成18,900元;7,900元的數位相機標為790元等眾多案例,造成民眾因信任該價格而訂購,業者事後卻表示其係標錯價之網購商品,認與市價差距過大,無法出貨,片面取消訂單,致原本可預期購買到商品之消費者權益受損。類此案例,消費者應如何保障權益?從以下幾點探討。
二、法律規定:由於消費者保護法對此並無特別規定,回歸民法相關規定可知,此種交易,業者於網路上所刊登之廣告係屬於要約或要約引誘,只要買方下單,有了成交確認信函後,買賣契約即已成立。倘業者之意思表示有錯誤,應依民法行使撤銷權並對消費者負信賴利益之賠償責任。
三、主管機關見解:業者於標錯價時,得否行使民法撤銷權及是否需負賠償責任,除應要求業者需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業者亦應負民法第88條及第91條事由之舉證責任,如能舉證則可主張撤銷買賣的意思表示,但如無法舉證時,業者仍應依照原標價負責。
上一篇
回本月份月刊
分享至:
收合選單
環保局
關於本局
影音刊物
性別主流化專區
廉政園地
資訊公開
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專區
下載專區
宣導資訊
澄清專區
垃圾/回收/環境整潔
垃圾清運
垃圾、大型家具清運
廚餘回收再利用
廢機動車輛查詢
裝修廢棄物簡易分類場
集撕廣益(小廣告)
不塑之客
資源回收
病媒防治與宣導
清淨家園推動
淨山淨灘
Q&A
廢棄物清除機構查詢
公害陳情與防治
公害稽查
空氣污染防制
噪音管制
水污染防治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
事業廢棄物
毒性化學物質
環境檢驗
Q&A
補助/許可/申報
車輛補助
許可申請
特定工廠登記輔導專區
工廠登記
營建空污費申報
事業廢棄物申報
申辦e服務
低碳社區補助
Q&A
家戶石綿建材廢棄物補助
機車定檢站認可證及認可項目變更申請
低碳永續/環教
低碳生活網
環保小局長
環保志工
健康城市及永續發展
環境影響評估
環境教育
淨零綠生活
濕地故事館
漳和濕地
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
Q&A
垃圾處理廠場
垃圾處理概要
八里垃圾焚化廠
樹林垃圾焚化廠
新店垃圾焚化廠
八里垃圾掩埋場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