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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PLA免洗餐具政策上路 新北抽查324家業者均符合規定

新北市配合環境部限塑政策擴大執行,112年8月1日起轄內公部門、公立與私立學校等8大類場所,不得再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PLA)製成的各式免洗餐具,環保局首日即配合中央政策展開稽查,抽查324家業者皆符合規定。

限塑政策擴大執行責任消費與生產健康與福祉為落實源頭減量,新北市配合環境部限塑政策擴大執行,112年8月1日起轄內公部門、公立與私立學校等8大類場所,不得再使用生物可分解塑膠(PLA)製成的各式免洗餐具,目前PLA常被用在食品包裝網袋、蛋盒、超商微波食品容器、速食店的免洗餐具等。環保局首日即配合中央政策展開稽查,抽查324家業者皆符合規定,後續也將派員不定期稽查,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告發,最高可處新臺幣6,000元罰緩,並得按次連續處分。
展開稽查
生物可分解塑膠(PLA)主要是由植物澱粉如玉米、小麥等碳水化合物作為原料發酵、脫水、聚合等過程製成,必須在特定的溫度及濕度下才能有效進行微生物分解,但國內並無合適的再利用方式及堆肥設施,且生物可分解塑膠若不慎混入其他可回收再利用之塑膠當中,反而會形成雜質不利於其他塑膠回收再利用,因此環境部為減少塑膠類免洗餐具的使用,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修正內容為公部門、公立與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和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類場所自112年8月1日起,不得提供生物可分解塑膠(PLA)材質的杯、碗、盤、碟、餐盒等免洗餐具。

政策實行首日,環保局稽查人員於本市各區針對管制對象飲料店展開稽查,總計抽查轄內324家業者,全數符合規定、積極配合減塑政策執行,環保局後續也將派員不定期稽查,違規者將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暨「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依同法第51條第3項規定告發,並令其限期改善。

推動源頭減量是國際趨勢,為共同推廣不塑生活理念,向民眾推廣自備環保用具取代一次性產品的觀念,期凝聚更多新北不塑之客共同落實減塑。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店家列表可至環保局官網查詢(https://www.epd.ntpc.gov.tw/Article?catID=1893)。

環保局補充,將加強對相關業者的法令宣導工作,鼓勵民眾多自備及重複使用,另外環保局也呼籲民眾落實源頭減量,養成自備餐具的習慣,以減塑愛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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