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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環警逮獲水電工人偷燒廢棄物 企圖滅證引發悶燒

環保局110年1月24日接獲警方通報,民眾反映三峽區插角143號旁空地有人非法焚燒廢棄物,經偕同警方勘查,查獲林男焚燒處理廢棄物且企圖滅證。環保局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告發,並由警方移送地檢署偵辦。

接獲民眾反映五股區水碓窠溪河面產生大量泡沫新北市警察局三峽分局於24日接獲民眾通報三峽區插角143號旁空地有人非法焚燒廢棄物,造成嚴重空氣污染,員警前往查察果然發現林姓水電工正露天燃燒,當場要求其撲滅火勢。環保局稽查員並於25日偕同警方至現場勘查,發現林男未妥善處理餘燼,反而將其推下山坡,以致悶燒冒煙,已涉及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違規情節重大,將函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林男為水電工,會將施工後所剩廢棄物,包含廢電線電纜、電子下腳料、營建混合物及彈簧床等帶回家中,並用焚燒方式處理,以去除廢電線電纜外皮及彈簧床外部,予以變賣,不料焚燒火勢過大遭民眾發現通報警方
 

由抽水馬達自動感應洩放水位排至聯外溝渠24日警方到達現場時,立即責令林男撲滅火勢,並將其帶回分駐所問訊筆錄,沒想到林男為免環保局鑑定廢棄物,竟將餘燼推下山坡滅證,25日環保局稽查員偕同警方至現場採證發現山坡正在悶燒冒煙,趕緊尋找水源澆熄火勢,以免造成二度空氣污染,餘燼部分已責令林男儘速清理。
全案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第2項規定,次查其並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逕行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亦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6條第1項第4款規定,後續將由警察局三峽分局函送偵辦。
空氣污染具有排放時間短,且易隨天氣、風向等因素而影響飄散位置,提高稽查難度,民眾若有發現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民專線提供相關線索,稽查員將及時出動打擊污染。並也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稽查員為24小時輪班稽查,全年無休,假日也不例外,一旦查獲污染環境情事,必將依法處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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