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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不塑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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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至本局官網(https://www.epd.ntpc.gov.tw/Home)垃圾/回收/環境整潔-垃圾清運-焚化廠核定進廠之清除處理廠商查詢或與本局廢棄物處理規劃科吳先生聯繫(02)29532111分機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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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清潔隊專車收運公寓大廈(社區)之回收物,不適用本次公告新規定,但應符合與該清潔隊約定之分類、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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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購物袋如不織布袋、手提帆布袋、手提環保袋、布米袋、塑膠編織米袋,若拿來盛裝回收物不可綑綁打包,需敞開開口,以利清潔隊人員確認內容物,建議民眾重複使用盛裝回收物,減少塑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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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裝回收物給資源回收車時,應使用可辨別內容物之袋子或箱子,讓清潔隊員清楚辨視為原則,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不可綑綁開口,需敞開開口,以利清潔隊人員確認內容物,可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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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回收方式請民眾將7種易致火災、割傷與直接再利用資收物分開單獨回收,包括乾淨塑膠袋、玻璃容器、乾淨保麗龍、照明光源、乾電池(含行動電源)、易燃物(卡式瓦斯罐、打火機、點煙器等),民眾可於循線資收車到達時分開拿給清潔人員,上述未規範之資源回收物並無規定需分開單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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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消防安全、人員安全與提高回收效益,以維護公共安全,確保人民生命財產,本次公告回收方式請民眾將7種易致火災、割傷與直接再利用資收物分開單獨回收,民眾可於循線資收車到達時分開拿給清潔人員,若要裝袋,建議多使用可重複使用的袋子,重複盛裝資收物,減少一次性塑膠袋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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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回收分類政策之規定,盛裝回收物給資源回收車時,為避免無法辨別內容物之袋子摻雜垃圾或危險回收物,造成清潔隊員分類困難及收運危險,除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外,也可使用可由外觀辨明內容物袋子或箱子(如紙箱、紙袋或重複使用之環保袋)盛裝資源回收物;若使用不透明塑膠袋,不可綑綁開口,需敞開開口,以利清潔隊人員確認內容物,未依規定分開回收可由清潔隊稽查人員現場告發並處以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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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種回收物需要乾淨且不得含有雜質才能回收再利用,一旦被污染或有髒汙就只能當垃圾處理,未依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元~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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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類回收物若是與其他資源回收物混合起一起,清潔隊在分類時就會有容易被割傷的風險,且許多照明光源內含有汞成分,一旦破損會造成清潔隊員的健康危害,所以分開回收可以減少破損與降低割傷的情況,未依規定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1200元~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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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出廢乾淨塑膠袋、廢玻璃容器、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與廢鉛蓄電池應確實分類,分開單獨交付回收;易燃物(卡式瓦斯罐、打火機、點煙器等)應先將內容物用盡或排空後,單獨交付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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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的廢乾淨塑膠袋指聚乙烯對苯二甲酸酯(PET) 、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 、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單一塑膠材質之購物用提袋及包裝袋(不含複合性材質),且其袋內外不得含有固體雜質及油脂,並需要單獨交付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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