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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新北Ucup推廣申請原則(另開視窗)


一、申請新北Ucup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申請單位:主辦單位或協辦單位其中一方應為機關學校。
(二)申請程序:申請單位應來函並檢附「新北Ucup申請表」,向本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得使用新北Ucup。
(三)申請日期:於活動辦理2星期前提出申請。
二、申請單位應支付給Ucup租賃廠商每杯3.2~3.7元之「新北Ucup」租賃費用(含清洗、倉儲、品管及運送成本),本局將視申請使用Ucup數量,提供40%~60%的經費補助,申請單位支付之費用及補助費用比例如下:
(一)每場活動申請使用未滿5,000個Ucup:租賃費用為3.7元/杯,本局補助40%之租賃費用。
(二)每場活動申請使用滿5,000個Ucup,但未滿1萬個Ucup:租賃費用為3.5元/杯,本局補助50%之租賃費用。
(三)每場活動申請使用滿1萬個Ucup以上:租賃費用為3.2元/杯,本局補助60%之租賃費用。
三、本局補助經費有限,將依各機關學校申請順序核定至經費用罄為止。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單位應配合設置「新北Ucup」回收桶供Ucup回收,並於活動期間現場宣導及指派人員協助新北Ucup的回收。
(二)為使Ucup不塑循環,申請單位辦理活動時,請事先將其訊息公告於活動內容中。

 

檔案下載 :

新北Ucup推廣申請原則.pdf

新北Ucup申請表.odt

新北Ucup申請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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