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空氣品質指標( AQI )

土石堆置 泥水逕流不可忽視

環保局於鶯歌區鄰近灌溉渠道旁空地查獲某公司堆置土石原料,經查屬水污染防治法之土石堆置場,且未設置水污染防治措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

接獲民眾陳情鶯歌區空地有土石堆置之情形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鶯歌區空地有土石堆置之情形,稽查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場址為某公司堆置砂石原料,且鄰近灌溉渠道,經稽查員量測堆置面積約為266平方公尺(26.6公尺 x 10公尺),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土石方堆置場(超過500立方公尺或250平方公尺),稽查發現場內並未鋪設防止雨水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最重可處新臺幣600萬元以下罰鍰,環保局責令該公司限期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令其停工或停業。

環保局將持續要求並制止破壞景觀生態露天空地堆置土石經雨水沖淋,易引起泥水逕流污染地面水體等問題。大量泥水將使水體懸浮固體增加,導致濁度提高,進而影響水體外觀及水生植物行光合作用。高濁度亦使魚類呼吸作用受阻,而影響其生長與繁殖,甚至導致窒息死亡。泥水若沉積於河床會阻礙水流,如沉積於水庫區,則會大大減少水庫的蓄水空間,影響甚鉅。

對於露天土石堆置業者,環保局將持續要求並制止破壞景觀生態,也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忽視環境保護之重要性。民眾倘發現任何污染情事,請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共同維護新北市良好的生活環境品質。

收合選單
回到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