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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修建大漢溪護岸工程 保障河川及民眾土地安全

本局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大漢溪土城段高灘地有垃圾堆置的情形,經調查該場址為土地屬私有地,為早期臺北縣時代的一處廢棄物棄置場。在副市長陳伸賢召集新北水利局、高灘處、環保局,並邀集大漢溪主管機關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進行現場勘查及研商後,規劃先進行河岸保護、邊坡穩定及環境綠美化等工作,全段護岸保護工程及掛網植生部分預計今年6月底前完成,以確保河川及民眾土地財產的安全。

大漢溪護岸工程大漢溪土城區成功水門外高灘地經去年遭颱風侵襲後,灘地逐漸流失,原埋置於灘地下垃圾也因河岸邊坡遭河水沖刷,導致部分河段有垃圾裸露情形。經民眾陳情後,本局為釐清垃圾來源及現場狀況,立即展開深入調查,包含逐一詳細比對該地區地籍、地號,及多次至現場勘查。最後確認此處土地所有權大部分歸屬私人,另會同土城市公所時代退休清潔隊長至現場勘查,確認該處場址並非當年土城公所設置之掩埋場,再訪談數名地主皆表示,該處廢棄物棄置年代久遠,至少20年以上,對於垃圾來源並不知情。 因本場址位於大漢溪河川區內,場址改善涉及廢棄物管理、河川治理與河防安全等層面,副市長陳伸賢相當重視,特別於民眾陳情後召集本府水利局、高灘處及環保局並邀集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等單位,共同研商改善之道;現場掩埋廢棄物部分經本局進行現場調查採樣及檢驗結果,掩埋廢棄物絕大部分為棄土且不含有害物質,廢棄物已堆置二十餘年場址相當穩定;另於場址上下游進行水質檢測結果亦無異常情形。 至於河川治理方面,因涉及河川治理及民眾土地安全等緊急事項,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及本府水利局已先行研擬採臨時性低水護岸保護工程加上掛網植生,保護灘地不再受河水沖刷流失,並立即展開施工,預定今年汛期前完成常水位坡址保護工程,全段護岸保護工程及掛網植生部分預計今年6月底前完成,以保護河川及民眾土地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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