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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隊員收受民眾提供之香菸或現金等不法利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區清潔隊員因利用職務上之機會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經法院判決有罪案。

包青天開講

壹、清潔隊員收受民眾提供之香菸或現金等不法利益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

(資料來源: 法務部廉政署)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區清潔隊隊員甲為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甲於 93 年 1 月至 94 年 5 月、96 年1 月至 99 年 2 月及 100 年 1 月至 100 年 7 月等期間,利用駕駛一般垃圾車抵達○○社區並下車協助搬運垃圾之際,收受該社區提供之香菸或現金等不法利益,前後共計有 72 次,獲不法利益所得新臺幣(下同)6萬 9500 元。嗣經○○市政府環保局調查並由該局政風室策動甲前往法務部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自首並返還○○社區現金 3 萬元。全案○○市政府政風處移請法務部廉政署偵辦,經檢察官以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甲起訴。

經地方法院簡易庭於 101 年 12 月 27 日判決,認甲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 2 年,緩刑 5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所得財物應予追繳並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應追徵其價額,或以其財產抵償之;所得財物 7000 元,應予沒收。

※參考法條:

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6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1款及第2款之未遂犯罰之。

※廉政小叮嚀:

某些清潔區地處偏遠,清潔隊員易生天高皇帝遠的心態,因此,透過定期或不定期之專案稽核,發現缺失立即檢討改進,使有心貪瀆之人心生畏懼,達到預防貪瀆之目標。
2. 紅包文化在我國社會中積習已久,因此應定期給予清潔隊員教育宣導,並在徵選隊員時即納入一般法律觀念之測驗,灌輸金錢利益雖是民眾所給予,但是接受與否的決定權仍在隊員本身,以培養隊員知法守法概念。
 

貳、消費者保護宣導:消費詐騙事件層出不窮,過年小心被網路釣魚

(資料來源:消費者保護處)
農曆春節假期,有人出遊走春,有人趁機上網血拼,但民眾知道網購時要如何避免及防範個資外洩嗎?行政院消費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並列出不法之徒幾個常見之釣魚詐騙手法一、於網路上散播免費軟體工具、影音檔案,引誘使用者下載,乘機植入惡意程式,暗中收集個人資料。

二、透過LINE、FACEBOOK等社群軟體或手機簡訊傳送之訊息,內含不明網址連結,點開連結後,要求你下載並安裝APP,由於未經由Google Play商店直接下載的安裝檔並無經過安全認證,因此很有可能被植入惡意程式,竊取手機內的個人資料。

三、偽稱是資訊廠商用電話、電子郵件或跳窗廣告,聲稱使用者的電腦有問題,請使用者允許其工程師遠程操作使用者的電腦,趁機安裝可竊取您個人資料的惡意程式。

四、網購旅遊機票、或其他票券後,接獲佯稱業者來電表示因操作問題致刷卡異常(重複刷卡、分期付款設定錯誤),且對自己購買的商品明細一清二楚,要求依指示操作ATM,才能解除設定,實為匯款入詐騙集團人頭帳戶。

五、網購書籍,刷卡後接獲網路書局客服來電表示最近一筆消費付款方式設定錯誤,要求提供自己常用之金融機構電話號碼後,隨即假冒金融機構人員以該電話號碼來電要求依指示操作ATM,才能解除設定,實為匯款入詐騙集團人頭帳戶。

為防範層出不窮之網路釣魚攻擊,降低被詐騙的機會,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民眾要加強個人資通安全意識,並提醒國人使用電腦、行動設備時,應養成以下幾點習慣:

一、不上鉤:發現來路不明之可疑電子郵件、訊息就不要開啟。

二、不打開:不隨便打開電子郵件、訊息中的附件檔與夾帶的網址。

三、不下載:不隨意下載安裝來源不明之電腦軟體與APP。

四、要確認:開啟任何需要輸入個人資料(例如:帳號、密碼、手機號碼及身分證字號)的網頁時,務必先確認該網站之真實性。

五、要安裝:電腦與行動裝置要安裝正版防毒軟體,並定期更新病毒碼,以即時監控惡意程式運作。

六、要加密:傳送個人資料時,儘量使用具加密功能的軟體或電子郵件。
 

參、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資料來源: 法務部廉政署)
案例摘要

某機關召開「○○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工作會議,該案雖尚未定案且未對外公布,卻傳聞業者已有資料,機關高階主管甚至接獲業者來電表達不滿。為瞭解有無洩漏機敏會議資訊情事,政風單位訪談會議出(列)席及相關人員,發現會議資料並未以機敏資料處理,在會議前係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承辦人及主管,知悉者眾,致資料是否外洩及由何者所為均難論斷。為避免發生類似情事,政風單位衡酌機關業務狀況及可行做法,建議保密興革事項及辦理保密宣導。提供該機關辦理類似機敏會議,除於會議簽到表及資料上註記保密警語外,主席亦於會議中提醒與會人員,會議資料及內容不得任意發表或提供外界,有效減少洩密事件發生。

策進作為

訂定機敏會議資訊保密措施:為落實保密機制並明示保密責任,各機關應依業務需要研訂機敏會議資訊保密措施,內容建議如下:

一、重要機敏會議資訊應使用隔離電腦處理,避免使用於連結網際網路之電腦設備。

二、機敏會議資訊相關檔案及紙本均應加註密等或「機敏資料」之浮水印文字,並予編號分發。

三、召開機敏會議時,於會議開始前,主席或主辦單位應提示與會人員知悉,並於簽到表上註記「本會議因具機敏性質,與會人員應行保密。」等宣示文字。

四、會議使用管制分發之機敏資料,均應於會議後按編號收回,與會人員如因公務需要留用,應經主席核准並簽收。

五、禁止透過網際網路(如電子郵件)傳送機敏會議資訊,若因公務需要透過網際網路傳送者,應刪除涉密內容,該部分資料則另採書面發送並經簽收程序。

六、機敏會議應以秘密方式舉行,並選擇單純或有隔音設備之場所以防止竊聽,同時禁止非相關人員任意進出。

七、訂定重大專案機密維護措施,研判作業流程可能發生洩密之事項、防範措施、執行分工等,由有關業務單位按執行分工落實執行。

八、在職期間所經手或保存之機敏資訊,於退休離職或職務異動時,應列入移交或依規定銷毀。

加強公務機密維護宣導:各機關應將現行法令規定、內部行政規則及保密措施、洩密案例以及可能導致洩密管道等,利用集會或機關內部資訊網路等方式加強宣導,務使機關同仁均能瞭解有關保密規定、法律責任及公務機密維護作為,以養成同仁落實機敏會議資訊保密之習慣。

指定專人統合對外發言工作,落實發言人制度。

落實機關資訊安全稽核:為機先發掘資安漏洞,同時檢視機關同仁實際執行保密情形,各機關應定期、不定期或遇有重大洩密案件時,執行資安稽核或保密檢查,除改善缺失漏洞並提高防火牆功能以防駭客入侵外,同時藉此對執行良好者從優獎勵,對執行不力者依規定懲處,以導正機關同仁建立機密資訊維護的正確認知。

機敏會議資訊列入保密檢查:因機敏會議資料多屬公文之附件,故亦為機密文書之範圍。準此,是否以機密文書之方式辦理收發、傳遞、歸檔、清查、機密等級變更(註銷)及銷毀等程序,應一併列入公務機密維護檢查項目。除藉以強化保密措施是否確實及督促同仁提高警覺外,並可事先發掘可能洩密管道,防範機敏會議資訊遭刺探而洩漏。
 
公務機密維護宣導

肆、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圖片來源: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
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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