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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縣市廢棄物入侵 2清潔廠商非法棄置遭新北環局移送法辦

新北市環保局日前分別接獲民眾陳情淡水及汐止偏遠地段遭棄置廢棄物,經派員稽查發現係2家清潔公司,分別向臺北市多個社區或店家收取垃圾及清理費用後,再偷偷傾倒於人煙稀少的山區或涵洞旁,藉此賺取利益,惡性重大,環保局除要求該2業者立即清理環境外,並雙雙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送檢察機關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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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於今(107)年3月27日及4月2日陸續接獲陳情,反映淡水區巴拉卡公路及汐止區大尖山等地出現大量棄置的廢棄物,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稽查員前往巡查後,分別於淡水區巴拉卡公路7.5公里處,及汐止區勤進路往秀峰步道旁發現遭棄置的大量垃圾,現場除20~30餘袋的垃圾包中裝有一般生活垃圾、廢紙、廢塑膠等廢棄物外,還夾雜未裝袋的腐爛果皮廚餘、過期食品及行李箱、保麗龍等,臭味沖天。

為了追查丟棄廢棄物的行為人,稽查員在現場忍著惡臭、破袋查找垃圾包中可能顯示來源的有關資料,結果發現其中有大批印著臺北市中山區及大同區多個社區地址的傳單資料及診所藥袋,稽查員根據傳單地址前往這些社區向管委會作查訪,各社區均否認有亂丟垃圾情況,並聲稱這些家用垃圾都是請清潔公司協助處理,並同時出示與清潔公司簽訂的契約文件;根據社區所提供的線索,環保局即聯繫涉案的清潔公司相關人員前來說明,這才赫然發現2起棄置案的行為人為胡姓及陳姓犯嫌,均受雇於新達清潔行;清潔公司負責人及駕駛到場時表示,該公司於24日晚間到中山區揚昇商業大樓及大同區圓山堅美社區2處社區收受垃圾,原本應該於當日在指定垃圾車限時回收點交由垃圾車處理,但司機貪圖一時方便,在當日深夜將收受垃圾直接載運於汐止山上棄置,本局已現場命業者返回棄置點,並責令業者立即清理改善。

林口燃煤電廠汞超標美國2倍另於今年4月13日亦接獲類似通報,陳情汐止區樟樹二路有大量垃圾包及甘蔗渣堆放棄置情形,經深入追查結果顯示,廢棄物是由登記於基隆市的鎮英企業社所堆置,該業者雖喊冤表示廢棄物是受臺北市某社區及甘蔗媽媽連鎖店委託清理,只是先暫放於此,後續將套入臺北市專用垃圾袋後運送至臺北市交由清潔隊處理,並表示已領有代清運業者通行證;惟本案業者未領有環保局核發之清除處理文件,非法將收受廢棄物暫放於該處,即已違反規定,且廢棄物清理法中未有所謂「代清運業者通行證」之相關規定,因此,當下除責令業者限期清理外,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移請檢察署嚴加追究涉案人員之刑事責任,最重亦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環保局提醒民眾,務必選擇合法立案的清潔公司,並將收據發票等紙本保存,在廢棄物搬遷過程時拍照存證,遇到類似事件才可自保。環保局並再次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挑戰政府鏟除不法業者之決心,對於非法棄置業者,將持續強力取締、嚴查重罰,以阻止破壞環境之行為,維護新北市良好之環境品質。民眾若有發現污染事件時,請即時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環保局將即時派員查處、打擊污染,共同守護我們的環境與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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