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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品質指標( AQI )

  本市自92年起實施底渣再利用,本局目前以多元化方式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運用於道路、基地填築、平台整建及回填材料相關用途,及管挖工程回填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112年焚化再生粒料主要使用於「基地填築及路堤填築(約4,772.07公噸,佔5.12%)、「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約4,106.22公噸,佔4.41%)」、「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約7萬6,990.47公噸,佔82.67%)」及「衛生掩埋場覆土(約7,621.77公噸,佔7.80%)」」。用途表如下:
表3、新北市 112 年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用途
使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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