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7 月刊
新北環境保護績效成果斐然 連續7年考核特優
在107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中,新北市於環境保護及因應氣候變遷行動2項績效考核再獲佳績,已連續7年獲得特優,而這次河川污染整治績效也獲得直轄市組唯一特優的殊榮。
在107年度「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環境保護績效考核」中,新北市於環境保護及因應氣候變遷行動2項績效考核再獲佳績,已連續7年獲得特優,而這次河川污染整治績效也獲得直轄市組唯一特優的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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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即時因應廠商投資需求及簡化行政流程,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明文規定,在符合特定要件之情形下,申請變更已通過之園區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得由科學園區管理局報主管機關審查核定,並送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備查,不受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六條之限制,爰訂定「科學園區申請變更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審查作業辦法」,於108年1月2日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