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6 月刊
夏季用電高峰期到 新北揪團省電開跑
104年「夏月節電中.揪團來省電」競賽活動已開始,凡新北市住宅用電戶揪團達10戶者,於7月底前寄送報名表及同意單即可參加抽獎,凡排序前30名者,即可獲得3,000元至10萬元不等之商品禮券…
104年「夏月節電中.揪團來省電」競賽活動已開始,凡新北市住宅用電戶揪團達10戶者,於7月底前寄送報名表及同意單即可參加抽獎,凡排序前30名者,即可獲得3,000元至10萬元不等之商品禮券…
深夜不再魔音穿腦 環保局修法嚴禁妨礙安寧行為
民眾陳情案件及辦理情形—八里山區入夜惡臭頻傳,稽查人員逮獲污染業者
依立法院審查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為落實污染者付費精神,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於一百零三年起優先針對工業徵收水污費,且第一階段應先排除畜牧業,除原規劃之化學需氧量、懸浮固體項目,更應納入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毒性化學物質等,以使水污染防治相關工作能如期推動,以有效預防水污染情形不斷發生。」為落實上開決議,有因應檢討修正現行收費規定之必要,爰擬具「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修正條文,現行條文共計23條,本次修正18條,刪除2條,新增2條,自104年5月1日施行。
刑法第80條規定,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